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23-0013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对一批电动自行车(不含电瓶)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本批公开处置资产主要为电动自行车(不含电瓶,非最新国标产品,处置需符合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共计12辆,详见附件。
二、报价需要提供资料:1.报价单(见附件);2.建议具有回收资质的单位报名;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经办人报价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材料中第(1)项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第(2)、(3)项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审核:我单位将统一对报价等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测评讨论,按照公平竞争、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处置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四、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不再接收材料,如有意向请与我单位办公室黄女士联系(电话:0577-85851169,若需看车请在公告期内联系),监督电话:0577-85851259,联系或邮寄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743办公室。
特此公告。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