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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时间:2021-05-12 14:22:32 来源:温州日报 字号:[ ]

4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

制定烟花爆竹管理地方性法规,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规制定,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开展立法审查;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跟踪调研法规草案起草,为审议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据了解,该规定草案进一步理顺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制,明确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区域及地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历史文化街区和名村相关保护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2020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勉励新任命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思维和为民情怀,为续写创新史、争创先行市作出贡献。围绕人大工作,他强调,要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深入做好法规调研、起草、审议等各环节工作,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全力抓好当前重点监督工作,开展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积极稳妥推进监委专项工作监督。要精心组织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有效推动问题解决,更好地为“十四五”开新局凝聚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和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叶凝碧)